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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動人口隨遷子女今秋入學政策有變 新增兩個條件

作者: 管理員 來源:上虞房產網 時間: 2017-01-20 14:59:06 提交:本站

近日,紹興市教育局、紹興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(lián)合發(fā)布義務教育段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意見,全市各區(qū)、縣(市)將從2017年秋季起實施。

今秋起,全市將實施新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義務教育段入學管理辦法,這是一個與新型居住證制度相配套的辦法。各區(qū)、縣(市)將根據本地教育資源的供給能力,堅持社會預期與教育資源可承載相結合、權利義務對等、梯度服務的原則,對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實行量化統(tǒng)籌管理。量化的主要指標,是學生父母的居住年限、就業(yè)年限、社會保險繳納年限以及遵紀守法記錄情況,具體細則由各區(qū)、縣(市)自行制訂。依據量化情況,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可統(tǒng)籌安排到指定學校就讀,也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統(tǒng)籌安排到相關民辦學校就讀。

同時,2017年秋季學期開始,紹興市區(qū)(越城區(qū)、柯橋區(qū)、上虞區(qū))將實行相對統(tǒng)一的入學條件和審核辦法。隨遷子女入學需同時符合五個條件:父母雙方持有市區(qū)公安部門核發(fā)的、有效期內的《浙江省居住證》;父母其中一方在市區(qū)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依法持有工商營業(yè)執(zhí)照并實際經營滿六個月;父母其中一方在市區(qū)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滿六個月;父母在市區(qū)有穩(wěn)定合法住所且實際居住滿六個月;父母無違法生育記錄。其中,最后兩個條件是新增的。